云府辦函�2018�133�
各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�
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,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,進一步加大向市場、社會和基層政府簡政放權力度,經(jīng)市人民政府同意,�(xiàn)將《云浮市�(diào)整由縣級實施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目錄(第一批)》進行公布,本批調(diào)整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�24項,其中下放由縣級實施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16項,委托由縣級實施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8項。委托事項實施期限暫�1年,期滿后市政府將根�(jù)實施效果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延期�
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縣放權工作,認真抓好銜接落實,切實提高效率、優(yōu)化服務、防控風險,確保相關市級行政職權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。除另有�(guī)定外,自本通知公布之日�30個工作日�(nèi),市直有關部門要與各縣(市、區(qū))承接部門完成�(diào)整事項的交接工作�
對委托實施事項,市級及縣(市、區(qū))有關部門要在充分研究�(xié)商的基礎上,依法簽訂書面委托�(xié)議,細化明確事項委托的具體內(nèi)容、執(zhí)行方式、雙方權利義務、責任劃分、監(jiān)管措施、委托期限等。對下放實施的事項,自下放之日起,相關法律責任一并由承接部門承擔,市直原實施部門負責相關行政職權事項�(zhí)行情況的日常�(jiān)督檢查。事項下放或委托后,市直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�(diào)整實施事項的承接部門、交接日期、具體內(nèi)容等。自交接之日起,由各縣(市、區(qū))承接部門負責辦理相關事項;市直部門已受理的繼續(xù)完成辦理。在完成交接工作后,市直有關部門應于10個工作日�(nèi)將有關情況報市編辦備案�
要加強培訓指導和�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一是制訂移交工作相關方案,將調(diào)整實施事項的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文件、表證單書及標準化成果等一并移交,并及時完善有關事項審批標準、技術規(guī)范。涉及原市主管部門在實施過程中需征求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的事項,要做好上下左右銜接,確保落實到位。二是通過舉辦培訓班、現(xiàn)場指導、干部下基層蹲點、掛職等形式,加強對各縣(市、區(qū))承接部門的業(yè)務指導和培訓,增強基層承接能力。對委托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,要通過提供審批專用號章、提供加蓋審批章的空白格式文本等方式,為受托部門的工作開展提供便利。三是密切跟蹤調(diào)整事項實施情況,通過日常檢查、隨機抽查等方式,切實加強對�(diào)整實施事項的�(jiān)管,及時指出承接部門存在的問題。定期對實施工作開展評估,并根據(jù)評估結果按程序向市政府提出調(diào)整完善實施事項清單的建議�
各縣(市、區(qū))要依法履職盡責。一方面,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,及時將承接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納入部門權責清單管理,明確任務分工,確保相關責任落實到位;另一方面,要加強對各縣(市、區(qū))有關部門的監(jiān)督管理,對發(fā)�(xiàn)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并按規(guī)定予以問責。同時,各縣(市、區(qū))相關承接部門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,主動配合市直有關部門做好�(diào)整實施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,嚴格依法規(guī)范辦事行為、簡化辦事程序、優(yōu)化辦事流程、縮短辦理時限,為企�(yè)和群眾辦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。對下放或委托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,及時將審批結果報市政府相關部門備案。要�(chuàng)新和加強事中事后�(jiān)管,采取有力措施,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懲戒制度,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監(jiān)管效能�
11.19附件:云浮市�(diào)整由縣級實施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目錄(第一批).xls
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18�10�29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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