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稅務總局各縣(市、區(qū))稅務局,局內各單位:
為持續(xù)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優(yōu)化稅收營商環(huán)境,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(fā)展大局,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“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”的意見》(稅總發(fā)〔2021〕14號)和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2021年“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”的通知》(粵稅發(fā)〔2021〕33號)(以下簡稱“春風行動”)的要求,結合云浮實際,市稅務局制定了《國家稅務總局云浮市稅務局2021年“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”工作任務安排表》(見附件),并提出以下意見,請各級稅務機關認真貫徹落實。
一、堅持黨建引領,加強組織領導。全市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黨的建設高質量發(fā)展要求,推動“春風行動”深入開展,要將“春風行動”開展情況作為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的生動實踐,將其作為模范稅務機關創(chuàng)建的重要衡量標準,推進黨建與業(yè)務更好融合。要加強統(tǒng)一領導,強化統(tǒng)籌部署,切實保障各項行動措施抓嚴抓細抓實。
二、統(tǒng)籌有序推進,明確責任分工。全市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,要根據稅務總局、省稅務局總體部署,主動對接“春風行動”的具體安排和要求,結合工作實際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。持續(xù)細化和創(chuàng)新推出“春風行動”舉措,明確本級任務分工和完成時限,層層壓實責任,形成分工明確、統(tǒng)籌合作的良好局面。
三、凝聚部門合力,營造良好氛圍。全市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內部溝通協(xié)作,注重與外部門協(xié)調聯(lián)動,形成密切配合、協(xié)同推進的工作格局。充分借助各媒體,整合宣傳資源,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,提高“春風行動”的公眾知曉度和認可度,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感和滿意度。
四、強化跟蹤問效,提煉工作亮點。“春風行動”措施落實情況將列入市稅務局綜合督促檢查內容,同時通過巡視巡查、明察暗訪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。全市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各項措施執(zhí)行情況的監(jiān)督檢查,定期召開納稅人繳費人座談會,聽取納稅人繳費人對“春風行動”開展情況的意見建議,不斷改進和完善。要及時總結和提煉亮點做法,按季度將階段性進展情況報送市稅務局(納稅服務中心(稅收宣傳中心))。
附件:
國家稅務總局云浮市稅務局2021年“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”工作任務安排.xls
國家稅務總局云浮市稅務局
2021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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